教会领袖资格:领导力与灵性的成熟

    新信徒尤其是年轻的新信徒,通常对真理充满无限激情。他们在基督里享受新生命带来的喜悦,同时也渴望对别人宣讲神的真理,并且看到别人悔改信主。

    但是新信徒通常空有激情,却没做好布道的准备。如果新信徒的信心没有经过试链,对圣经也没有深刻的理解,或是在研习和理解圣经上没有受过训练,那么他不应在教会担任带领职分。

    他们也不应简单地只以“神告诉我”为理由进入事奉。对没有分辨能力的人来说,这可能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理由。但是神的子民有责任不盲目相信每一位宣称是代表神说话的人。此外,他们需要按圣经标准来约束他们跟随的带领人(这又回到了我们开展本系列的原因)。

    敬虔的领导力通常都是成熟的属灵生命所结出的果子。牧养出有信心的羊群不仅仅需要讲坛、麦克风和听众。事实上,让既没有准备好也不成熟的信徒仓促进入教会领导层事奉,或让他们过早担任这些职分,只会对基督的身体造成莫大的属灵危机。

    渴望担任带领性职分对不成熟的信徒本身也是很危险的。使徒保罗明白这些危险,所以他在甄选教会领导的条件中也考虑到了。保罗强调候选人需要灵性成熟,他说:“初入教的,不可作监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提前3:6)。

    约翰·麦克阿瑟在关于《提摩太前书》的注释中解释了保罗描述的危险:

    鉴于监督所面临的最大的危险之一就是骄傲,因此谦卑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条件。希腊词“neophutos”(“初入教的”)在新约中只有这个地方出现过一次。这个希腊词在圣经以外的意思是指新栽种的树,因此用了这样的比喻。

    长老不得是新受洗的基督徒,“恐怕他自高自大”。将初入教的基督徒放在带领的职分上将会使他陷于骄傲的试探中。这对于在以弗所这样的受人尊敬的教会中被提拨的信徒来说更是如此。上述条件在《提多书》第1章中并没有提及,这可能反映出一个事实,即当时克里特岛的教会相对较新,且主要由新信徒组成。既然如此,让年轻信徒担任带领职分比较不会导致他们骄傲,因为其他的长老也是较新的信徒。

    因此,长老应是由教会中灵性最成熟的信徒产生,这成熟度可根据每个教会的情况来判断。一个在美国已成立多年的教会,其灵性成熟度与第三世界国家的第一代教会的成熟度就相对有所不同。

    “自高自大”一词由“tuphoō”翻译而来,而Tuphoō的是由意思为“烟”的根词演变而来。这个动词的意思为“向一片烟云一样膨胀”。将新信徒放在属灵领袖的位置容易使他膨胀,就好像把他的头放在云上。这会将他置于“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的危险之中。这不是说这个人会被撒但定罪,因为圣经从来没有将撒但描述为一位审判者。相反,这句话的意思是骄傲的人会落入像神对撒但宣判的罪中。这段经文的前后文讲的是骄傲的危险,因此也支持这种解释。神对魔鬼的审判和定罪是因他的骄傲将他从高位撤下。这也是一位没有准备好的信徒被放在属灵带领职分上时会遇到的危险。正如《箴言》16章18节警告说:“骄傲在败坏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

    正是骄傲让撒但堕落。他不满足于做排行最高的天使,甚至试图要抬高自己超过神。《以赛亚书》14章12节至14节中的五个“我要”清楚地表明了他的骄傲。结果是,撒但“无所不备”,并且“智慧充足,全然美丽”(结28:12),曾经被安置在“神的圣山上”,曾是“受膏遮掩约柜的基路伯”(14节),却“因你亵渎圣地,就从神的山驱逐你”(16节,参看《启示录》12章9节)。

    发生在撒但身上的事,也很容易发生在那些不成熟的基督徒,却被提升为长老的人身上。保罗警告提摩太要留意这种危险。对付骄傲的灵药是谦卑,它也是灵性成熟带领人的标记(太23:11-12)。

    教会常常过分看重潜在领袖的技能、恩赐、个人魅力和亲和力。这些吸引人的特质可能会掩盖或补足灵性的幼稚,或至少可以豁免灵性的不足,并为他争取些时间成长。但是这与圣经的模式唱反调。一个灵性不成熟的人能有什么真正的领导力带领教会呢?

    约翰·麦克阿瑟在其注释中提醒我们选择不合格牧者的致命后果:“教会必须接受保罗的警告,不要提拨那些主往后会淘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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